最权威的白癜风医院 https://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三个月之前潜江的王先生因为女儿的突然离世是悲痛欲绝,在处理后事的过程当中,一笔五万多块钱的纠纷,更是让一家人如鲠在喉。
年9月王先生的女儿在武昌租下了一家门面做披萨店,当时签订租期在年。但今年3月7号王先生的女儿突然离世。
王先生告诉记者:“放假女儿把员工带到东湖边上去玩,突然就一口气呼不上来,就昏倒在地了。到医院才12分钟,其实在途中就已经不行了,抢救无效。就无法经营了。”
经过出租方同意,王先生一家以14万元的价格把门面转让,可是他们最初交纳给出租方的元保证金却一直没有退还。
“这是通过他允许,他也同意转让的。他也收了别人的每个月的1万6的租金,同时也收了别人的的押金。他收到别人的,他应该退我们的,还有十天的租金,那也一分钱没退给我们。”王先生说。
合约显示出租方是武汉五星娱乐有限公司。事发后王先生通过公司司法所多次找到这位袁姓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可对方一直不露面。
记者手上拿到的一份租赁协议中,有一条明确的规定,就是一旦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这份合同就终止了,并且其中也约定了,甲方也就是出租方应该将保证金以及剩余的租金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可是现在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三个月的时间,为什么这笔钱迟迟无法到位?
随后记者拨通了这位袁姓工作人员的电话。
袁先生在“我给他们一个选择,如果说你退出的话OK,但是你如果转租的话,那你的保证金是不退的,至于你说别人多少钱我就不管了。他妈妈答应了,合同就终止了。本合同终止,然后合同所涉事项均已结清,还有署名。”
租赁协议中明确写明,承租人将门面转让、转借、转租或分租,代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予退还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在出租方的合同上也确实有承租人母亲的签名。
对于此事他承租人的母亲表示:是有这个事,我是跟袁先生商量的嘛,我说我女儿30万接的门面,我就便宜点租转出去,然后你就把保证金退我。他当时没有表态,后来就是这样跟儿子跟女婿商量,他们作出决定之后没和我商量,就要我签字。后来我一知道我就很生气。
王先生夫妻俩人认为,终止合同时的签名不代表他们放弃了保证金。对于双方就此事存在的争议,王先生决定起诉。
这前后两份的合同和协议到底应该遵守哪一个,该怎么样去维权?我们来听一下律师的意见。
方律师表示:“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是否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他并没有明确的提及。但是在本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他写的很清楚,发生不可抗力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方当事人死亡,这个属于明显的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符合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王女士他们夫妇,他是有权要求房东退还保证金的。对于房东认为的对外转租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这个是与事实不符的,实际上并非是一个转租行为,只是房东他在征求了当事人的意见之后,重新签订了一份新的租赁合同,原来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了,他应当也返还继承人相应的保证金。”
另外律师建议,双方还是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了一致,就按照合同约定的第11条第五款向由管辖权武昌区人民法院来起诉来解决这个事项。
来源:湖北广播电视台电视综合频道
编辑:桂思敏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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