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陵县政府原副县长邓诗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据荆州市纪委监委消息:经荆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江陵县政府原副县长邓诗武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视工作,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等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私设“小金库”,截留财政专项资金;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肇事后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挪用单位资金用于个人开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涉嫌挪用公款罪;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罪。
邓诗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肆意侵吞公共财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荆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荆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邓诗武开除党籍处分;由荆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黄石工矿集团(市矿务局)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局长)胡正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黄石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黄石市委批准,黄石市纪委监委对黄石工矿集团(市矿务局)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局长)胡正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正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公车私用;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在购买政策性住房中谋取私利;道德品质败坏,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追求低级趣味,长期参与“带彩”娱乐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
胡正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涉嫌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黄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正春开除党籍处分;由黄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黄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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