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治白癜风医院 http://www.znlvye.com/ 江陵县人民法院于10月29日一审判决被告人祝某某犯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元。
经查,被告人祝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监管对象谋取利益,收受监管对象所送人民币19.5万元;江陵县水政监察大队作为水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江陵县域内长江采砂的管理和监督监察工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采砂刑事案件,被告人祝某某在主持江陵县水政监察大队全面工作期间多次向喻某明、张某飞等非法采砂人员通风报信、泄露水政执法检查消息或者说情打招呼帮助其逃避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祝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祝某某身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祝某某在被采取留置措施期间,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为坦白,对其可从轻处罚;全部退赃,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祝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元。退缴的19.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原标题:《打伞破网!江陵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祝某某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