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江陵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深入辖区两家公司开展交通安全检查。
检查中,民警查看了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台账和GPS动态监控系统,并进入厂区内部随机检查了部分车辆及驾驶员是否随车携带相关证件。
民警要求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论是企业自己的车辆,还是挂靠承租在企业名下的车辆,都需进行严格管理;企业要时刻关心驾驶员的身心健康,了解每位驾驶员当前的状态情况;因工程原因需驶入城区的车辆必须减速慢行,不能超速,遇到人流密集的区域要绕行通过。同时,企业还需定期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严防“带病”车、“问题”车上路行驶,督促驾驶员及时消除驾驶证上的交通违法行为,避免出现准驾不符的情况。
两家公司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交警工作,落实企业安全主体监管责任,抓好源头管控和动态监管,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相关制度,增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保障企业车辆运输安全。
编辑:付晓佳
责编:刘芳王帅
审核:龚少*
来源:江陵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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