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半年,黄某等人称自己“刚坐牢回来,目前没有事做”为由头,对江陵县一苗木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段某,采取上门索要、强行带离并在宾馆内实施威逼、恐吓等手段,获取违法所得元。
年年底,被告人黄某驾车带着被告人裴某毛及廖某乔因某村风景树栽植工程一事,来到该村党支部书记胡某某(化名)家,继续以自己比较困难为由,质问胡某某(化名)为什么不将村里工程交由其承接,并产生怨气。12月24日晚,黄某、刘某、裴某毛及廖某乔四人在村支书胡某某家门口强行将他带走。车上,刘某以胡某某(化名)不听招呼、未给面子为由,打了胡某某(化名)一耳光;并在宾馆对胡某某(化名)进行了长达半个多小时的辱骂、恐吓,逼迫其承诺“以后村有扶贫工程会主动联系黄某”,才放胡某某(化名)离开。
年8月,涂某某(化名)、廖某某(化名)合伙承包了江陵县某村村委会建设及村委会门前绿化、硬化工程。黄某要求在工程中参股,并表示以向廖某某借款元的形式进行参股。为让工程顺利进行,涂、廖二人经商议决定分别出元,黄某在收到钱后出具了一张无借款人签名的借条。黄某在收到钱后仍继续找涂、廖二人要求参与工程,直到廖某明确告知黄某元不用偿还后,黄某才没有再找涂、廖二人。
年2月,被告人黄某等人强行索要某村小学学生服务部(经销店)经营权,使该学生服务部被迫关闭。年下半年,黄某等人强行索要某村护坡工程施工权,并拿走原施工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等资料,在结算元前期施工费后,强行承接该工程继续施工权,同月8日,黄某又声称工程赚不到钱,其不做了,并找原施工方要回了前期给付元,护坡工程因黄某阻挠停工10余天。
年12月29日,江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集团头目黄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其他骨干成员依法判处一年八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刑罚。横行乡里的黄某恶势力集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拳出击下,应声覆灭。
原标题:《/1/6()除恶务尽江陵县法院审结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