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本报讯(镡立勇)日前,《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经省*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以省长签署省*府令的形式向全省公布,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纳入省财*预算,并随着财*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
据了解,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于1992年设立,将稳定和培养创新人才作为其主要任务之一。到2009年,省财*累计投入自然科学基金经费1.34亿元,资助项目2121项,资助对象涉及全省上万名科研人员。
目前全省基础研究队伍基本稳定在4000人左右。以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为主的成果,累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3项,河北省特殊贡献奖7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57项,出版专著284部。2002-2008年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204项。到2008年,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的主持人已有3人当选为院士,9位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11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14人次获得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资助,20人进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从全省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数量上看,近年来每年都以200项以上的数量急剧增加。为了保障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和项目的依法实施,省*府于2008年将《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纳入立法调研计划。
《办法》分为六章三十八条,从程序性和制度建设方面,对制定发展规划与年度项目指南、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评审、资助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