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下降至14.85%
三峡水利(600116)6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已就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1月23日晚间,三峡水利公告称,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成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5%的股权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三峡水利(600116)6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已就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新华发电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下属企业,上述合同的生效及履行,将导致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由22.33%下降为14.85%。
此前,1月23日晚间,三峡水利公告称,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成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55%的股权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新华控股正与中国核建就正式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
此外,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返还*策自2011
年7
月1
日起执行已于2014
年6月30
日到期。在此期间,2011
年下半年、2012
年、2013
年公司收到该区财*局返还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共计3045
万元。公司称,该*策到期,将会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司2014
年及以后年度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