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公安局关于开展
交通秩序“百日攻坚”整治行动
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公安局决定,从5月1日起至8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百日攻坚”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
2、严禁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
3、严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含共享电动单车和共享自行车)不按车道行驶,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
4、严禁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5、严禁机动车不按顺方向停放,越线停车,或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乱停乱放。
6、严禁载客汽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
7、严禁货车超载、违法载人,严禁工程运输车超载、超速、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8、严禁核载1.5吨及以上货车未经审批在管控时段进入中心城区,或经过审批后,不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重处罚。对阻碍正常执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江陵县公安局
年4月29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