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异地离婚纠纷案,并通过远程庭审视频方式促使该对夫妻和好。
90后王某系湖北安陆市人,与江陵县沙岗镇小伙子邹某经人介绍相识,于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因小孩居住生活等家庭琐事产生争议,导致双方彼此隔阂,王某返回娘家并独自在外工作,双方未在一起生活。王某于年2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后双方各自在外地工作,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年2月,王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江陵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并确定了开庭时间。
临近开庭,原、被告均来电表示因在外省工作,近期赶回江陵开庭很不方便,询问能否有其他开庭方式,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遂将线下开庭改为线上远程庭审。3月3日下午,该案进行远程连线,庭审查明原告目前在广东某地工作,被告在江苏昆山工作,而小孩则留在江陵老家,跟随爷爷奶奶生活。诉前调解中,被告邹某表示“现在小孩还很小,为了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庭,其不愿意离婚,由于近两年来双方没有一起共同生活,夫妻关系确实疏远了,但双方主要问题是原告想在女方老家买房安家,小孩也接过去生活”,远程视频对话中,王某对该事实也予以认可。承办法官意识到双方之间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有和好的可能。经过半个小时的劝导工作,王某表示“可以和好,双方先在孝感购房安家,小孩也随王某在孝感生活。等条件好点后,就考虑到江苏安家。”看到双方渐渐融洽的协商,承办法官提醒双方要珍惜家庭,遇事多沟通,并祝愿他们今后日子越过越好。在承办法官的循序渐进的劝导下,双方最终调解和好,该案得到圆满处理。
“婚姻家庭无小事。为了当事人婚姻家庭和睦安宁着想,尽管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们也应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决不能轻言放弃”,该案承办法官表示。
原标题:《/3/14()两地夫妻“闹”离婚,法院远程调解促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