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荆州市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江陵县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在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由江陵县教育局代收申请资料。)
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江陵县,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为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自愿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均可申报。
二、网上报名时间
年9月22日-年9月3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17:00。
注:请申请人不要把网报时间集中在最后一天,以免出现因网络拥堵造成无法完成报名现象。
三、网上报名(第一步)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