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年——年吉利集团商品车水路运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全面提升和改善吉利汽车商品车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全国物流公司公开招标,热烈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证照和具有优质物流运输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吉利集团商品车水路运输的投标。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江运线路
成都/贵阳基地经重庆码头出发,辐射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上海等地区;
浙江/湘潭基地发往重庆码头,辐射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地区。
2.2.2本次招标海运线路
浙江基地发往厦门/福州、广州/东莞、钦州、海口、烟台、天津、大连/营口等港口,辐射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山东、天津和东北等地区;
张家口/济南基地发往上海、宁波/台州、厦门/福州、广州/东莞、钦州、海口等港口,辐射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区。
2.2.3本次招标水路运输为点至点(即工厂至吉利汽车经销商或指定的交车地点),包括前后端的公路短驳、船运及船运所需要的仓储场地。
2.3本次招标服务期合同开始时间为年8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以下资质及要求:
3.1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资信良好;
3.2具有国家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商品车公路、水路运输资质(滚装船或集装箱),允许联合体(船运公司委托公路运输单位)投标;拥有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经营许可证”。
3.3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资质证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3.4除了拥有水路运输资质外,投标人及合作单位名下自有船舶数量4艘及以上,公路运输车辆及以上(需符合新国标要求),需提供自有船舶证明及规格、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规格(提供规格清单,供招标方备查);
3.5具有水路运输经验,与国内企业直接签订的最近两年的商品车水路运输合同;
3.6投标人需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具备抗风险能力和运力保障的应急能力;
3.8具有良好的行业口碑;
3.9具有高效的服务能力,包括节假日,均需提供7*24小时服务;
3.10具有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定,对业务运作管理做到制度化、流程化,制定和流程要有书面文件。
3.11运输当中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以资格审核通过后我司招标文件中条款为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到新电子招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