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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13 1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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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

根据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的通知》文件精神,荆州市将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具体调整明细为:(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分别为:一级伤残增加元,二级伤残增加元,三级伤残增加元,四级伤残增加元。(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原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元。(四)月生活护理费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元、元、元。本次调整自年1月1日起执行。

江陵县医保局开展定点零售药店清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提高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4月6日-12日,县医保局对全县52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集中清查工作。本次重点是清查定点药店是否存在售卖日用品、化妆品、食品,是否存在“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刷卡取现”等违规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现场纠正、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零售药店,按服务协议进行处理。下阶段,县医保局将继续做好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工作,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自觉加强管理,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安全高效运行。

江陵县人社局组织召开“巡察工作暨抵制‘人情风’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4月14日下午,江陵县人社局在局4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巡察工作暨抵制‘人情风’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分为四个议程:一是观看电教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人情”往来真愁人》和《清风送走“人情债”》两期焦点访谈专题节目,并充分汲取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局实际,对我局“人情风”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学习《*府工作报告》。组织学习了李克强总理作的年《*府工作报告》,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府工作报告》,充分利用中国*府网国务院客户端的学习功能,深入学、全面学;三是传达县委巡察精神。充分传达了县委巡察工作精神及要点内容,并对我局迎接巡察的工作部署情况作了进一步强调;四是签订承诺书。全体干部职工现场签订抵制“人情风”公开承诺书,抵制“人情风”,倡导文明新风。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巡察工作及巡察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进一步深化落实“人情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江陵县人社局赵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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