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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3 17:04:00

为加强我市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效预防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上饶市*府办公室(饶府办字30号)关于印发上饶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德兴市城市流浪犬管理通告如下:

一、年6月起,德兴市建立流浪犬临时收容基地(以下简称“收容基地”),对德兴市银城街道、新营街道、香屯街道、银山社区的无主流浪犬开展集中收容圈养。

二、单位和个人发现流浪犬、无主犬的,可以将其送至收容基地()或者拨打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三、养犬人发现犬只遗失的可以到收容基地认领其犬只,逾期不领回的,按照弃养犬处理。

四、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的爱犬人士可在收容基地办理养犬登记后免费领养弃养犬。

五、积极倡导文明养犬行为,居民要自觉规范约束犬只活动范围,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收容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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