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持续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01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土特产、购物卡等节礼;
02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03
严禁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和旅游;
04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05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活动;
06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及*博活动;
07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08
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纪律。
全县各级*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重申纪律规定,加强教育引导,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引导*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
领导干部特别是*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既要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又要聚焦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组织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检查,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作案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县纪委监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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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纪委监委
编辑:代可心
责编:邓曼编审:戴*清廉江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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