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及成绩单原件;非应届毕业生人员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岗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携带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开具)
2、迟到、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复审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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